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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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22届困难专科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2022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68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院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2022届困难毕业生【18级预科和19级普招】: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如:父亲或母亲持有低保证可以申请。没有法定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不能申请,如学生哥哥有低保证,不符合)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持有2020-2021学年助学贷款合同,也就是我院专科大二学年有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此项条件,建议选择此项条件申请,程序简单)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此项条件要求家庭成员不但有残疾证,还有低保或建档立卡,且必须有赡养关系,单纯有残疾证不符合。此项条件需提供证明较多,建议直接选择第一条或者第五条申请)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办)认定的脱贫家庭,其家庭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原建档立卡家庭,需提供精准扶贫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明白卡)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建议优先选择审核程序简单的困难类别;(如:省外毕业生同时符合低保和国开行助学贷款类别,因省外低保需人工审核,国开行贷款可系统审核,建议选择助学贷款困难类别,学生可免于提供相关人工审核材料)。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1、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郑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1、个人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提醒:1.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电力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车辆工程系、艺术传媒系)。

    3.按照政策要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无社保卡的学生可填写为个人银行账号。(请规范正确填写“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开户行具体到银行即可: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

    网上申请请务必上传完整证明材料附件:

    (1)学籍证明材料:

    可以为以下任一种: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残疾毕业生类别的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贫困残疾人家庭类别的,请上传家庭成员的残疾证,且该残疾证持有人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3)助学贷款:2020-2021学年(大三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县级以上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除助学贷款和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类别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2、系统自动审核(8月16日至8月30日)

    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分别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3、校内人工审核(8月30日至9月10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以及系统审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学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院系进行人工审核。

    请需要人工审核的学生尽早到相关县级以上部门盖章,整理相关材料。开学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9月3日前送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旭升楼2楼)。

    4、学校初审、提交材料(9月1日至9月10日)

    学校系统校验审核通过的学生,只需提供纸质《申请表》(系统打印)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需要人工审核的学生,除需提供纸质《申请表》(附件1人工审核表,也可系统打印人工审核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之外,还需提供相应已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开学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9月3日前送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旭升楼2楼)。

    学院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相关要求

    1、通知到位。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2022年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2、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3、由于正值暑假阶段,加上我院毕业生已经全部离校,给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希望各系、各辅导员能站在积极为毕业生精准化指导服务的角度,全系上下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人负责认真高效做好此项工作。




    本文来源:河南高职高专院校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zzjxw.com/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我院2022届困难专科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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